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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00年,迄今历经10次换届,现第十一届委员会共有成员14人,医院党委书记张艳军任主任委员。第十一届委员会承担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保健食品临床试验、涉及人的临床科研和医疗新技术项目的伦理审查工作。伦理委员会设有专门的办公室和资料室,由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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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审查体系,即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组织机构依据研究和伦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指南建立的伦理审查及其支持系统,包括组织机构、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人员等四部分在这个体系框架中,各部门和人员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指南遵循公认的伦理原则,相互协作,实现保护受试者安全、健康和权益的目标。2013年,我院正式运行“受试者保护体系/伦理审查平台”,受试者保护工作从单一依靠伦理委员会,扩展为以伦理委员会为核心,医院各部门协同合作的全方位工作模式,并通过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伦理审查委员会“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平台”评估。2016年,医院伦理审查体系,通过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组织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体系 (CAP) 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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