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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2019年度公共卫生工作会议
稿源:   2019年02月20日

会议现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落实全员各部门公共卫生职责,2月18日,我院召开“2019年度公共卫生工作会议”,党委副书记、院长毛静远,党委委员、副院长刘新桥,副院长王金贵出席会议,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行政部门主任150余人参会。刘新桥副院长主持会议。

  毛静远院长在讲话中说,医疗机构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前沿阵地,是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防治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的重要力量。医院公共工作内容涉及到医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部门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能和具体要求,确保2019年医院公共卫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刘新桥副院长指出,建立完善院内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公共卫生牵头科室(预防保健处)管理职责并加强与各业务科室的沟通联系,构建起职责分工明晰、运转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是本次会议的主旨。在今后的工作中,预防保健处牵头组织开展对全体人员进行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与放射防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预防保健处赵菁莉处长从四方面系统介绍了医院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的职能、管理架构、具体工作要求、明确管理目标;提出2019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计划:重点落实各级医务人员掌握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院感防控措施,提高医院感染疾病诊断率;加强传染性疾病诊断、报告管理;开展公共卫生管理技术培训等工作部署。(预防保健处供稿)

毛静远院长讲话

刘新桥副院长主持

赵菁莉处长作汇报

  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主要包括:

  (一)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法定传染病国家诊断标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和管理制度,协调、组织院内临床科室严格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监测报告工作,并按规定组织做好采样、检测、登记、调查与处置等工作。

  (二)重点疾病监测与报告。建立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制度。协调督促相关科室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脑血管事件(包括急性心梗、心脏性猝死、脑卒中)、肿瘤、精神障碍等疾病的监测报告。

  (三)预防接种服务管理。承担辖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承担新生儿接生任务的医疗机构,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要求组织做好新出生儿童的乙肝疫苗第一针和卡介苗的接种及数据信息报告工作。

  (四)妇幼卫生服务管理。协调做好妇幼卫生服务管理,建立妇幼信息监测报告和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报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阳性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信息资料。协助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及危重孕产妇和高危儿管理工作。

  (五)食源性疾病管理。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组织协调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报告,并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等工作。

  (六)职业病诊断管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统筹协调开展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报告等工作。

  (七)放射防护管理。制定并督促相关科室落实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和放射防护责任制,配合开展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

  (八)死因监测。建立健全医院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做好死亡病例死因医学诊断和报告。

  (九)爱国卫生。组织开展医院内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爱国卫生月活动和除“四害”等爱国卫生工作。

  (十)健康教育。将健康促进理念融入医院管理,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为患者、家属及社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

  (十一)其他工作。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公共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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