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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任务
稿源:   2015年06月24日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暂行工作条例》规定,制定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任务,主要有:审查监督工会经济活动,检查决议落实情况,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监督财务、财产人员交接工作等,其中最根本的任务是审查监督工会经济活动。

  一、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监督:

  1、工会经费收入、上解和支出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

  2、与工会经费收支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及其效益;

  3、工会经费专项基金的提取、使用;

  4、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5、工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

  6、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

  7、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事项。

  二、检查工会会员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和审查工会委员会定期向会员群众公布账目和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人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对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收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和加强工会财产管理,提高所属单位的效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支持工会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模范执行财务制度、纪律,在财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建议会员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给予表彰和奖励:同铺张浪费、私设小金库和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物等现象进行斗争。

  五、在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调动工作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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