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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的四气五味
2009年05月25日
于铁成
 
    “杨乃武与小白菜”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当时闹得朝野轰动、家喻户晓。故事发生在清朝同治、光绪年间的浙江省余杭县仓前镇,民女毕秀姑,因为平时喜欢穿一件绿色的衣服,系一条白色围裙,人又清秀,街坊给她起了个绰号叫“小白菜”。因为家境不好,嫁给了一个做豆腐的小贩。有一天小白菜的丈夫突然身发寒热,双膝红肿,但坚持上工不肯休息,过了两天竟呕吐不止。回到家时已两手抱肩,发寒发抖,呻吟不绝。小白菜见此,托人代买了东洋参和桂圆,煎成汤给他服下,不料服药后喉中痰响,口吐白沫。急忙把医生找来,又说是痧症,用万年青萝卜籽煎汤灌救无效,气绝身亡。县官刘锡彤糊涂判案,认定小白菜与杨乃武通奸谋杀,并且施用酷刑逼供,屈打成招。但是由于家人不断上告,又加上朝廷政治斗争的机遇,杨乃武、小白菜最终得以昭雪。
    从描述的病状看,小白菜的丈夫患的应该是丹毒,由于家贫难以求医,病情愈发沉重,发高热,双腿肿痛,身上出现疹疮。丹毒俗称“流火”,中医认为是由湿热引起,应该用清热解毒之凉药给以调治,但小白菜不懂医学知识,误听了邻居的话,给丈夫服用了党参、桂圆之类的补药,犯了用药大忌,致使其其丈夫的病情更加严重,脸呈紫黑色已是身体虚弱之极。请来的医生也是庸医,用万年青、萝卜煎汁施救,更伤其气,导致了其丈夫的死亡。
    “寒以治热,热以治寒”是中医的基本治疗原则,又称为“正治法”,即采用与疾病性质相反的方法和药物来治疗。例如:寒证用热药,热证用寒药,实证用攻法,虚证用补法等。正治法又称“逆治”,“逆”就是药性与疾病性质相反。
    中药素有“四气五味”之说,“四气”指药物的寒、热、温、凉四种特性,又称“四性”。寒凉和温热是两种对立的药性,而寒与凉、热与温之间只是程度的不同。一般寒凉药多具清热、解毒、泻火、凉血、滋阴等作用,主治各种热证。温热药多具温中、散寒、助阳、补火等作用,主治各种寒证。另外还有平性,即药性平和。中医根据药物的四性辨证用药,热者寒之、寒者热之只是总的原则,而病人的证候表现,又分表里寒热。表寒之证只能治以表热之药。如麻黄、桂枝、防风、羌活之类辛散温热之品,解表散寒,而不宜温里散寒的附子、干姜之药。里寒之证,只能治以温里散寒的辛热之品,如附子、干姜、肉桂、呉萸之类,若误用之,或无功效,或使病证变得更加危重,甚至危及病人的生命。前面说的小白菜给丈夫治丹毒用人参和桂圆,就是犯了这个错误。五味原指药物的辛、甘、酸、苦、咸五种味道,后发展成为表述中药药用功能的说法。最初药物的味道是依据口尝药物的真实滋味,如黄连、黄柏之苦;甘草、枸杞之甘;桂枝、川芎之辛;乌梅、木瓜之酸等。后来则是根据药物的功用来确定药味了,如辛味具有发散的作用,中药葛根口尝并不具备辛味,但是有解表散邪作用,常用于治疗表证,所以在本草书上就把葛根的药味确定为辛味。
    “四气五味”是中药学的基本理论之一,性与味显示了药物的部分性能,也显示出有些药物的共性。只有认识和掌握每一药物的全部性能,以及性味相同药物之间同中有异的特性,才能全面而准确地了解和使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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