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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故无殒亦无殒也
2008年01月23日
于铁成
 
   《素问·六元正纪大论》:“黄帝问曰:妇人重身(重身、指怀孕),毒之何如?歧伯曰:有故无殒(殒,损伤、死亡的意思),亦无殒也。帝曰:愿闻其故何谓也?岐伯曰: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这段话的大意是:黄帝问他的臣子岐伯,妇人怀孕以后可不可以用“毒药”来治病?岐伯回答说:只要有需要用“毒药”治的病症,就不会出现危险。也就是说妊娠时如确有病邪存在,虽使用峻烈药物,也不会伤害母体,亦不会损伤胎儿。但是在用药过程中必须“衰其大半而止”,切不可过用。《内经》的这段话是中医从长期的治疗经验所得。
   “有故无陨”,有其病用其药,即使是“毒药”也不会伤害人体。中医认为人体有病是因为阴阳失去了平衡,所以中医治病就是用药性之偏纠正人体之偏,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药物的这种偏性就是中医说的“毒”,无论什么药用好了就是药,用不好,就成了毒。在人们的心目中砷、铅、汞都是毒,一见到含有这些成份的东西就视为虎狼,赶紧远离。前些日子报载,美国韦克福雷斯特大学巴普蒂斯特医学中心贝亚德·鲍威尔博士在芝加哥举行的美国临床肿瘤学会会议说,在标准疗法中加入美国制药公司生产的砒霜药物,可以延长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者的生命,预防病情复发,而且没有发现副作用。但是他强调:“治疗用砒霜的剂量远比通常给人下毒的剂量小。”这是“有故无殒”的又一例证。谁都知道砒霜是剧毒的药物,所以都将它视为禁物,很少有内服的,既使外用也是很小的剂量,恐怕中毒出事。一旦听说砒霜可以治疗白血病,确实感到有点不可思议。
    其实中医很早就知道用砒霜治病。李时珍《本草纲目》认为“砒霜”:“辛、酸、大热、有大毒。”可以治疗中风痰壅、走马牙疳、项上瘰疬等顽症。相传我国唐代的宫女经常服用少量砒霜(三氧化二砷),以保持青春,减慢衰老的速度。最近的研究也显示,微量的砷也是人体不可缺少的营养成分,它能促进蛋氨酸的新陈代谢,从而防止头发、皮肤和指甲的生长紊乱,但这并不是告诉人们可以随意地用砒霜来补充砷。
   “大毒治大病”,这种说法由来已久,《黄帝内经》之所以强调:“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是说用这些药治病必须对症,用量必须严格掌握,很多药物中毒的病例都是因为久服某药,毒性积蓄所致。究竟何为良药,何为毒药?清代名医周学霆在《三指禅·胎前全凭脉论》中说:“其用药也,离离奇奇,黄芩安胎者也,乌头伤胎者也,而胎当寒结,黄芩转为伤胎之鹤血,乌头又为安胎之灵丹,焦术安胎者也,芒硝伤胎者也,而胎当热结,焦术反为伤胎之砒霜,芒硝又为安胎之妙品”。又说“无药不可以安胎,无药不可以伤胎,有何一定之方,有何一定之药也乎!”。这是对“有故无殒,亦无殒也”这个原则的最好说明,他在这里无非是要着重强调辨证论治的重要意义。当然,这个原则,不只适用于妇科的妊娠疾病,对于其它各种疾病也应如此灵活掌握和运用。    
    毒药能治病,而且能治大病,这是我们祖先在长期与疾病作斗争过程中,付出生命的代价后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与经验。但是临床实践中,病人和医师都不愿意接受毒药治病这种方法与经验,医院医师怕惹火烧身,病人怕受到伤害,这是医学工作者面临的重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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