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
  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中医一附属医院 >> 新闻中心 >> 专题专栏 >> 创建文明城区 建设文明医院 >> 2019
【创文】我院积极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稿源:   2019年05月21日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5月1日正式施行,我院积极践行、采取措施,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推动文明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一是,在全院广泛学习宣传,在显著位置播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幻灯片,组织中心组、各党支部学习,党员带头学习,全院职工积极学习。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利用医院电子屏、海报、展板、官网、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多形式、多点位大力宣传。三是,积极倡导文明行医、就医,注重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文明志愿者引导患者维护就诊秩序,实行院内全面禁烟,倡导谦虚礼让的文明行为。

在全院广泛学习宣传

门诊大厅多形式、多点位宣传

自媒体平台宣传

保护患者隐私

倡导文明行医、就医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北方网
津ICP备09002945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