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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方案
稿源:   2019年01月02日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做好“双一流”高校招聘工作,吸引更多首都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津创新创业,按照天津市人才办和人力社保局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首都高校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医疗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9年首度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博士岗位计划》(附表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中医;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应(往)届博士后、博士毕业生。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至9日(2019年1月5日14时至17时,在清华大学曹光彪体育馆举办现场招聘咨询活动),应聘人员通过邮箱(zyyfyzhaopin2019@163.com)报名,报名要求为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2019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医师资格证以及其他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电子版。每人限报一岗。

  (三)资格初审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恕不另行告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材料安排在单位网站(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直接考核、面试的招聘方式。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由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实施,并接受天津中医药大学、市教委、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具体的面试日程将在单位网站(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主要采取面谈、答辩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由院领导、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期内科室主任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具备岗位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或其他招聘组织)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医院要求的时间报到,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咨询电话:022-27986057、022-27986058

  监督电话:022-27986112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处

  2019年1月2日

  附表1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博士岗位计划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19207zc01

内科医师

3人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中医学类

研究生

博士

19207zc02

外科医师

3人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中医学类

研究生

博士

19207zc03

儿科医师

3人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中医学类

研究生

博士

19207zc04

产科医师

3人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研究生

博士

19207zc05

口腔医师

3人

口腔医学类

研究生

博士

19207zc06

麻醉医师

3人

麻醉学

研究生

博士

19207zc07

医学影像

医师

3人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研究生

博士

19207zc08

实验中心

3人

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研究生

博士

19207zc09

综合康复

3人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中医学类

研究生

博士

19207zc10

针灸临床

研究中心

1人

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研究生

博士

19207zc11

医务处

1人

管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研究生

博士

合计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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