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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人员方案 | |||||||||||||||||||||||||||||||||||||||||||||||||||||||||||||||||||||||||||||||||||||||||||||||||||||||||||||||||||||
稿源: 2017年04月01日 |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7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人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医疗、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54年,是天津市开设最早、建设规模最大的中医医疗机构,全国省级示范中医院,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天津市三级甲等医院,天津市十佳医院,天津市中医医学中心,全国针灸临床研究中心和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医院分为南北两个院区,建筑面积总和26万平方米,设35个临床和技术科室,103个专病门诊,开放床位2600张。医院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中国国医大师2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4名,享受政府特殊贡献津贴专家12名,天津市政府授衔专家5名,博士生导师23名,天津市名中医26名;有国家级重点学科(专科)30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户网站(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2017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中医;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2017届毕业生;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日程:2017年4月1日——4月20日。 2.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邮件题目格式必须为“拟报科室+姓名+手机号”,报名成功以收到医院自动回复的邮件为准,应聘者只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word格式,在医院官网发布的招聘计划中下载填写:附件2:2017年报名表(文件名需改为“拟聘科室+本人姓名+手机号”)) (2)汇总表(excel格式,在医院官网发布的招聘计划中下载填写:附件3:2017年汇总表(文件名需改为“拟聘科室+本人姓名+手机号”)) (3)个人简历电子版 (4)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扫描或照片格式 (5)所能提供的各证件扫描或照片格式(英语类、计算机类、获奖荣誉类、其他类等) (6)以上所有文件请打压缩包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压缩包文件名改为“拟报科室+姓名+手机号”。 (7)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表中明确应聘岗位。 4.联系人:人事处李岩 刘骁洋 联系电话:27986057 27986058 (二)资格审查 医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各类材料是否真实,包括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明、三方就业协议书(填写毕业生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面试考核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并接受天津中医药大学、市教委、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面试考官由医院领导、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及招聘科室主任组成,主要采取面谈、答辩等形式进行打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医院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期内科室主任可对拟录用人员的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综合能力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核依据之一,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1.不具备岗位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面试环节;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察阶段递补按照招聘单位意见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医院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医院同意要求的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医院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27986057、27986058监督电话:27986112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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