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
  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中医一附属医院 >> 行风建设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厉整肃行业不正之风专项工作方案(暂行)
稿源:   2016年12月21日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厉整肃行业不正之风专项工作会议”及《通知》的精神,加强我院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整肃侵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厉整肃行业不正之风专项工作方案。请全院各部、科室、全体员工,结合自身岗位和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此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厉整肃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市委十届十次会议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全院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抓手。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力度,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回扣等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和不正之风,维护好广大患者的根本利益,提高医务人员的道德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工作机制

  医院专项整肃行风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院长毛静远、党委书记吴宝新任组长,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组成的专项整肃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风整肃、纪律整肃、纪检监察三个工作组及专项工作办公室,各负其责。要把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以赴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并持续加以改进。

  2.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执纪问责

  要把专项整肃行风工作纳入对全院各部科室及全院员工的考核评价内容。院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的案件查处力度,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建立并完善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耗材网上阳光采购、辅助和营养用药重点监控目录、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工作要求。完善行风评议和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满意度第三方评价等工作机制。

  4.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要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先进典型事迹,凝炼、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加大对我院“十佳医务工作者”、“人民满意好医生、好护士”等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三、工作目标

  按照医疗机构行风建设“九不准”、“五要五不得”服务承诺以及我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突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重点工作,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一定要通过此次专项活动实现整肃医院行风工作,增强广大职工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完善行风工作长效机制。

  完善包括院、科两级负责人责任制度,科室评价制度,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行风管理制度,形成医院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

  四、主要内容

  1.坚决遏制“红包”、“回扣”等行业不正之风(行风整肃组及纪检监察组负责)

  (1)不得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的行为。

  (2)严禁参加经销人员组织的宴请和娱乐等活动。

  (3)严禁收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4)严禁参加患者及家属的宴请和娱乐等活动。

  2.恪守职业道德,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行风整肃组及纪检监察组负责)

  (1)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严禁侵害患者人身权益等违反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2)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严禁过度治疗、过度检查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3)严禁对待患者态度蛮横、冷硬气顶、故意刁难、道德败坏等违反国家“九不准”和我市“五要五不得”等不正之风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3.严格工作纪律,查处违纪行为,树立我院行业新风貌(纪律整肃组及纪检监察组负责)

  (1)严格按时出诊,不得迟到、迟诊、早退、无故离岗、脱岗、串岗。工作时间不准在公众场所穿拖鞋、着超短裙裤,不得穿工作衣外出。

  (2)不得将手机带入手术间及各种治疗操作室。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手机看视频、玩游戏、炒股、聊天等与工作无关事项。不得用手机直播或发布对社会和行业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不良言论、信息或视频。

  (3)不得在工作时间闲聊、吃零食、干私活;不得在工作场所进行娱乐活动。严禁班前或上班期间饮酒,不得在工作场所等无烟区域吸烟。

  (4)严禁在诊疗区域内私自接待医药、器械和材料等生产经营企业的营销人员。

  对所有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人员,医院将依纪、依规、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五、实施步骤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专项整肃行风工作按以下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1.教育查处阶段(2016年12月15日至31日)

  (1)及时召开医院党委会及院长办公会,制定我院专项整肃行风工作具体安排,迅速召开全院中层干部会议,学习传达市卫生计生委专项整肃行风工作会议精神,向全院全面部署专项整肃行风工作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开展多种形式职业道德教育。对照专项整肃行风工作方案,利用院周会、科务会、党支部会及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传达。组织全院职工对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实施意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天津中医一附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等行风建设相关文件要求(见附件)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服务十八项核心制度和医疗安全、疾病诊疗和操作规范,教育全院员工恪守职业道德,教育覆盖面必须达到100%。

  (3)严查快办不良作风行为。通过医院自查自纠,对违反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依法依规严查快办,起到警示作用,达到处理少数,教育和警醒大多数的作用。完备纠风意见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设在纪检监察室,同时完善院内相关标识,做到实时监控,及时查办。

  (4)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院职业道德和整肃行风工作,认真配合市卫生计生督办组检查工作。

  2.完善落实阶段(2017年1月)

  (1)履职尽责,完善制度。医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查找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中产生问题的根源,对照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注重落实,真抓严管。做到真抓真严、敢管敢严、长管常严。提高认识,端正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爱护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关心医务工作者成长,加强执纪问责,确保我院行风建设取得实效。

  3.持续改进阶段(2017年2月)

  (1)持之以恒整肃行风。医院把专项整肃行风工作作为主体工作和长期任务,不断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坚持有效做法,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职业道德建设各项制度持之以恒得到落实。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2)多种渠道查处问题。通过不定期自查、视频监控点评、群众投诉举报、行政总值班来电记录等多种渠道,搜集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线索,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绝不姑息。

  请医院全体员工,严格按照本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整肃行风工作精神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各自工作岗位职责,增强宗旨意识,切实将“一切以患者为中心”落到实处。在医改深入落实的背景下,进一步将我院行风建设工作推向新水平。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印发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北方网
津ICP备09002945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