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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肌瘤治疗
                                   2014-04-0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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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疗必须根据患者年龄、生育要求、症状、肌瘤大小等情况全面考虑。

  1.随访观察若肌瘤小且无症状,通常不需治疗,尤其近绝经年龄患者,雌激素水平低落,肌瘤可自然萎缩或消失,每3—6个月随访一次。随访期间若发现肌瘤增大或症状明显时,再考虑进一步治疗。

  2药物治疗肌瘤在2个月妊娠子宫大小以内,症状不明显或较轻,近绝经年龄及全身情况不能手术者.均可给予药物对症治疗。

  (1)雄激素:可对抗雌激素.使子宫内膜萎缩,直接作用于平滑肌,使其收缩而减少出血.并使近绝经期患者提早绝经。

  (2)黄体生成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可抑制垂体、卵巢功能,降低雌激素水平,适用于治疗小肌瘤、经量增多或周期缩短、更年期或近绝经期患者。连续使用3—6个月。使用后患者经量减少或闭经,贫血逐渐纠正,肌瘤也能缩小,但停药后又逐渐增大,恢复其原来大小。副反应为围绝经期综合征症状,如潮热、出汗、阴道干燥等。

  3手术治疗若子宫大于2.5月妊娠子宫大小或症状明显致继发贫血者,常需手术治疗,手术方式有:

  (1)肌瘤切除术:适用于未婚或已婚未生育、希望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多经腹或经腹腔镜下切除肌瘤。突出宫口或阴道内的粘膜下肌瘤经阴道或经宫腔镜切除,在蒂根部用肠线缝扎或用血管钳钳夹24—48小时后取去血管钳。或直接切除之。

  (2)宫切除术:肌瘤较大.症状明显,经药物治疗无效,不需保留生育功能,或疑有恶变者,可行子宫次全切除术或子宫全切除术。50岁以下、卵巢外观正常者可保留卵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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